关于调整贷款利率定价方式的公告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5号)要求,
结合村镇银行实际,呼和浩特市玉泉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从2019年10月28日起实行新的贷款利率定价模式,改为采
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定价基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价方式:采用固定利率定价,按照贷款发放前一工作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一定浮动点差确定,贷款期
限内利率保持不变。其中:五年期(含)以内贷款按照贷款发放前一工作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浮动点差确
定;五年期(不含)以上贷款按照贷款发放前一工作日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浮动点差确定。
二、浮动点差的确定方式
根据贷款类别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浮动点差参考值,实际执行的浮动点差由借贷双方在业务谈判中商定,经审批同意后在贷款
合同及借款借据中约定。浮动点差参考值由呼和浩特市玉泉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利率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三、对贷款定价方式调整前已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利率定价模式不作调整,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附: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5号)
呼和浩特市玉泉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9〕第15号
(来源自人民银行网站)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形成机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应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前,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
的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的方式计算得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为提高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代表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类型在原有的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此次由10家扩大至18家,今后定期评估调整。
四、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原有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扩大至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银行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贷款参照相应期
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贷款利率由银行自主选择参考的期限品种定价。
五、自即日起,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
基准。存量贷款的利率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各银行不得通过协同行为以任何形式设定贷款利率定价的隐性下限。
六、中国人民银行将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加强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监督管理,对报价行的报价质量进行考核,督促各银行运用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严肃处理银行协同设定贷款利率隐性下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将银行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应
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
中国人民银行
2019年8月16日